统计执法机关的哪些具体统计行政行为可以引起统计行政复议?()

14、多项选择题  统计执法机关的哪些具体统计行政行为可以引起统计行政复议?()

A.警告、罚款
B.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
C.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
D.被认为行政侵权、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E.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本题答案:A, B, C, D, E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统计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统计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如下具体统计行政行为:①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②行政不作为,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的行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颁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的行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不予批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予以批准的行为等;③被认为行政侵权、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上一题:统计复议决定是指复议机关经过对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就被申请复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作出的相应决定。主要有()。

下一题:下列不属于由人民法院主持的统计行政诉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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