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9月12日晚间消息,阿里影业(1060.HK)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宣布于2018年9月12日,本公司之合并附属公司浙江东阳与AGH之间接附属公司优酷科技订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已同意出售及优酷科技已同意收购该电影(一部现名为“古剑奇谭之流月昭明”并由本集团及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者联合制作之电影)之信息网络传播权。该电影出售事项之总代价初步定为人民币1400万元,并将随该电影之中国总票房收入增长而调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代价将由优酷科技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之条款以现金向浙江东阳支付。根据本集团与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者订立之联合投资安排,本集团有权收取该电影出售事项总代价之85.75%,包括投资收入分成及宣发服务费用。
此外,公告还称,于2018年9月12日,浙江东阳亦与优酷科技订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已获优酷科技授予无条件选择权,据此,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可选择于该电影于优酷科技平台或获优酷科技授权之平台首映日起计满十年之时向优酷科技回购该电影之信息网络传播权,代价为人民币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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