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茂名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茂消委〔2017〕3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结合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的方式,在完成全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自选动作”,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安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市长、市消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杨文伟
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消安委副主任钟毓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安委副主任邱严
市消安委副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江中亨
成 员: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龚斌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各镇(街)、各部门要依据各监管职责落实下列各项工作内容,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梳理制定消防工作“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
各镇(街)、各部门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以“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工负责”为原则,按照监管责任分工,对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及旅游经营单位、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分区域和行业类别逐一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并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和全省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全国“两会”前,必须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市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确定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对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场所,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公安派出所对小单位、小场所和出租屋等对象,应按照省、市公安机关消防监管责任分工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应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教育、文化、卫计、旅游、民政、文物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督促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医院、星级饭店及旅游经营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聘任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具备消防安全管理技能的人员担任专职经理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场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安监、消防要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各镇(街)要大力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从严采取管控措施。市消安委牵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察检查,及时抄告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和单位,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镇(街)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顶格执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5.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高层建筑开展“回头看”行动,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春节前全部完成,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一站两队”(即超高层公共建筑微型消防站、超高层公共建筑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元旦前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对排查出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挂牌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若干防范措施》。对已整改的单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高层建筑单位和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消防网格人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我管理服务责任。对超高层公共建筑等火灾风险高、容易发生大火的高危单位,深化“一站两队”建设和功能发挥,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施“零容忍”执法,坚决防止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探索建立高层建筑智能消防预警系统,以互联网信息手段整合物业主体责任、信息化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宣传、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等日常工作数据信息,推动制度落实,创新构建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消防自我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消防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镇(街)要联合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出台电动车管理规定、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全市将开展1次针对电气产品、设施从源头到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并组织1次督导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针对性专项整治。南塘镇要全力做好重点地区整治验收工作,确保各类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得以消除,顺利通过摘牌验收。各镇(街)要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全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居民楼、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屋专项整治,切实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的发生。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市消安委要紧盯《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发动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全国“两会”前,90%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会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各镇(街)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各镇(街)及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镇(街)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全国重点镇石鼓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其余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各镇(街)要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人员、装备,及时落实经费保障。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镇(街)要重点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违章既有建筑、镇(村)级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逐一列出场所、隐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治措施,选择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的场所开展1至2项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三)强化宣传提素质
1.紧扣重点开展专项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等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影响面广、互动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高州地方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镇(街)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媒体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各镇(街)要以政府名义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创新、内容务实的宣传月活动,党政领导要参加启动仪式,发挥导向作用,增强活动影响力。
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各镇(街)要牢牢抓住火灾防控工作中“人”这一关键因素,强化消防安全理念根植,推动消防知识入脑入心。要组织辖区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责任。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要督促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要发动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家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社会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群防群治能力。
3.强化保障强化宣传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努力为加强媒体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购置消防宣传器材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机制,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要借助企业的力量开展消防宣传,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并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2日前)。各镇(街)和行业部门要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财富》全球论坛、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办公室,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集中约谈辖区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市公安消防大队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企业负责人,加强和规范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分类排查整治。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四)强化奖惩问责。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市政府将不定时督查,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地方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市消安委办公室,请各镇(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上报1名联络人(参考附件);2017年11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欢迎关注微信交流!
淘宝天猫优惠券、奇趣发现、9块9、天天折扣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