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人非法吸储两亿 主犯获刑5年|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北京某财富投资基金有限管理公司总裁丁蔷及其业务员、某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王庆元等15人,宣传及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2亿元。新京报记者今日(22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丁蔷等人5年至1年5个月的刑罚。并责令退赔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据法院认定的事实,丁蔷等15人伙同另外两人(另案处理)分别于2014年4月和2016年1月间,在位于朝阳区鹏润大厦的该财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内,以朋友介绍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宣传该公司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以投资成为某投资中心合伙人并承诺返本高额付息,吸收投资人资金共计2亿余元。其中丁蔷参与非法吸收资金达8000余万元,其他人金额分别在50至800万不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审理中,除丁蔷对罪名和金额存在异议外,其他人均认罪。丁蔷辩解自己只是日常维护公司秩序。
然而被害人的证言则表示丁蔷当时不仅参与推销产品,还曾亲自拿着pos机登门刷卡,其中,投资人张先生说曾经通过丁蔷姑姑认识了他,当时丁是某银行总经理助理,后开始推销某公司理财产品并登门,张先生在家里分别六次被刷走900万人民币。而投资合同到期后,投资人们并未看到本金。
经审理法院认为,丁蔷等15名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罪名成立。对于丁蔷的无罪辩护,法院认为其于2014年4月在涉案公司任执行总裁,主管销售业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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