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在微博文称自己从未代言某平台,并晒出律师函,依法维权。
10月23日,刘晓庆在微博文称自己从未代言某平台,并晒出律师函,依法维权。
此前,网传刘晓庆参投的P2P平台清盘,待还超过13亿。而刘晓庆也是该公司的股东。对此,刘晓庆发申明称自己不是直接股东,有50%股权但不是法人代表。她还表示自己并未代言改平台。平台未经许可使用肖像,她已经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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