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依法向麒麟区人民法院起诉的云南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在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三年不等,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一百万不等。经依法认定,祁某某等13名被告人以公司为平台,在用个人名义办理车辆抵押借款活动中,以法非占有为目的,肆意认定高额费用,使用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