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杨彩珍)2018年春运已于2月1日正式开始。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强化宣传教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近日,茂名市中级法院组织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8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2月1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谢某科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高州、化州、信宜法院也分别对潘某等人犯交通肇事罪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了解,2017年1月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34件235人,审结218件219人。通过集中宣判活动,向社会展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肇事犯罪的力度,提醒广大群众要学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安全文明出行,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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