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 网信上海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18年1月30日,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文汇报社、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2家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现将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2个,应用程序4个,公众账号14个,共计20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公众账号名单
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2个)
(原标题为《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新批) (截至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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