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江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
开始入学报名
家长们最爱提的问题
这里都有答案
◆我的孩子是2012年9月1日出生的,今年可以申请入读城区小学一年吗?
答:不能。根据相关规定,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年龄规定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所以,申请入读2018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儿童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何时报名?在哪里报名?
答: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是2018年5月5日、6日,按申请入学儿童的户口所在地分批报名,具体如下:
城东街道办事处(含环湖、金湾、鹰山、狮子、东郊5个社区居委会和随垌、奕垌2个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5月5日上午8:30-12:00;
南恩街道办事处(含北门、南恩、甜酒、龙津、金鸡、洲尾、马南、广场、沿江北、龙舟、西濑、洲头、石湾南、东花、观光15个社区居委会和三江村委会,以及原水上派出所辖区)户籍适龄儿童:5月5日下午2:30-5:30;
城南街道办事处(含南门、建新、甘泉、东山、黄铺、锦书、太傅、扳朗、渔洲、三铺、马福、岗东、金山、东门、岭东南、岭东北、洗脚桥17个社区居委会和玉沙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上午8:30-12:00;
城北街道办事处(含金沙、冲口、东源、南湾、银湾、北湖、城北、建设8个社区居委会和南排、马曹、龙涛、金郊、坪郊5个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统一设在阳江市实验小学。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报读哪所学校?报名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城区户籍儿童可以报读户口所在地段学校,也可以报读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但两者只能选其一。同时,还可申请片区内流动到另一所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只报读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的城区户籍儿童(简称“地段生”):直接安排入读地段对口学校。
●申请片区内流动到其他学校的城区户籍儿童:学校在安排完地段生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则安排该类申请儿童。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安排入读;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采用公开抽号形式安排。未能如申请所愿的(被申请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没有剩余学位或抽号没有抽中),如果原地段对口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安排入读原地段对口学校;如果原地段对口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读片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选择在户籍地就读的城区户籍儿童,
报名时只需提交两项材料:
(1)《江城区城区小学适龄入学儿童登记表》(家长可自行登录“阳江市江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cjyj.gdyjedu.gov.cn/”或“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cheng.gov.cn/”下载填写);
(2)申请入学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城区户籍儿童,
报名时,除了提交上述两项材料外,
还需提交↓↓
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如果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居住地的房产因各种原因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则需提交有效的购房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的水电缴费单。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城区户籍随迁儿童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需具备哪些条件?报名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非城区户籍随迁儿童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必须具备“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三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条件,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有效材料:
(1)《非城区户籍儿童入读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申请表》(家长可自行登录“阳江市江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cjyj.gdyjedu.gov.cn/”或“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cheng.gov.cn/”下载填写);
(2)申请入学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即下面9项材料之一:
①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②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营业执照;
③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④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城区户籍户口簿;
⑤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地产权证》;
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合法购房合同;
⑦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有效购房证明材料+用水(或用电)缴费单”;
⑧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⑨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居住证。
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时间累计达三个月以上。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司法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入学报名时不能提交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入学安排条件。
◆符合入读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儿童何时报名?在哪里报名?
答:符合入读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儿童,只能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报一个入学志愿。
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安排入读;如果申请人数超过该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采用公开抽号形式安排。 未能如申请所愿的(抽号没有抽中),如果服从调剂,则统筹安排入读城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果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安排学位,自行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学位安排办法是怎样的?
答:纳入今年秋季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统一招生的26所学校的学位安排工作同步进行,都是按“①地段生——②申请片区内流动到其他学校的城区户籍儿童——③符合入读条件的江城区内其他镇(街)户籍随迁儿童——④符合入读条件的江城区外户籍随迁儿童”的次序顺次安排学位,直到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班额计算)额满为止。
同时,所有学校在安排学位时,如果同类别儿童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数,都是采取公开抽号形式安排剩余学位,落实我区均衡办学、教育公平、阳光招生理念。
入学安排的工作流程
来源 |江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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