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司机醉酒后被喊去护送病人转院 照样被罚

2017-10-12 爱比价妈妈-能让你省钱的网站

  救护车司机醉驾救人照样要罚

  □新疆都市报记者李娜通讯员姚飞

  都市报讯作为争分夺秒运送急重病人的救护车司机,将病人快速平安送达医院十分重要,可有这样一名救护车司机在接到紧急运送病人转院任务时竟是醉驾,被交警夜检中查获,而他也将因醉驾失去驾驶证,意味着将为此而失业。

  10月1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民警在现场对48岁的救护车驾驶人巩某进行呼气式检测,数值显示为103毫克/100毫升,随后进行的抽血检测数值为84毫克/100毫升,确定为醉酒驾驶。

  10月10日凌晨3时10分许,新市区交警大队阿勒泰路中队民警在阿勒泰路机电市场路段设点夜间夜查,一辆新B号牌的救护车向检查点驶来,因正处在对救护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民警例行将车拦停检查救护车转院病人的相关证明,当时车上并没有病人,只有随车的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随车女医生下车与交警进行沟通。

  “我们是从呼图壁县医院护送病人转院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送达后准备返回呼图壁县。”女医生对民警说。随后司机巩某从车上下来,与民警保持一定距离说:“因为当时情况紧急,手续没带,麻烦通融一下。”

  就在对话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气,于是问巩某是不是喝酒了,巩某连说:“没喝没喝。”但民警还是要求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103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又对其进行了抽血,血液酒精含量证实其为醉驾。

  在对巩某进一步调查询问时,巩某告诉民警,他于9日19时许,在呼图壁与两个朋友喝了9瓶啤酒,22时喝完酒打车回家休息。10日凌晨零时30分,接到呼图壁县医院急诊科电话,要求其将一名病人转院至乌市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开的是特种车辆,并且护送病人,你这样醉驾合适么?”民警对巩某说。

  “我错了!”巩某说。

  巩某将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罚,且持有的A2驾驶证也将因此而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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