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庆阳通报女生跳楼事件:涉事教师曾被拘10日,事件仍在调查中
6月25日晚10点,甘肃省庆阳市委宣传部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涉事教师供职的庆阳六中和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未露面。
西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曹怀玉介绍,李某奕曾三次服药、一次跳楼自杀,均未遂,但本次轻生是否与两年前的教师猥亵案件有关,目前仍在调查中。
对于现场围观起哄者,警方已拘留2人,另对6名网上谩骂者进行身份核实和调查。
班主任猥亵被行政拘留十日
在昨日的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李某奕在校期间被猥亵的情况。
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永厚猥亵,要求查处。
经办案部门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9时许,班主任吴永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永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永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永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其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永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永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目前,李某奕跳楼死亡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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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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