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名医务人员非法经营疫苗案判决书流传 嘉禾县政府向长沙市公安局要证明函
7月27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回应称,7月24日嘉禾县人民政府向长沙市公安局发出了一份《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嘉禾县珠泉镇卫生院李彬等四名医务人员非法经营所涉疫苗出具证明的函》,“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回复。”
日前,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判的嘉禾县珠泉镇卫生院李彬等四名医务人员非法经营的(2017)湘0111刑初396号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 4名被告均系嘉禾县珠泉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李彬和雷湘华系医生,刘淑芳和李凤英系护士。
2013年12月,李彬与雷湘华、刘淑芳、李凤英共谋,由李彬从外低价购进二类疫苗,混入卫生院从嘉禾县疾控中心购进的正规二类疫苗中,以正规的接种价格对外接种,所得收益由4人分配。
从2013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6日,李彬共计购进二类疫苗货值518930元,已全部在卫生院对外接种,4人人均获利3万余元。
判决书未显示4名被告涉及到疫苗具体种类和数量,以及接种儿童的人数。
今年3月2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彬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雷湘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刘淑芳和李凤英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随着这份刑事判决书的发布,嘉禾县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不少网友表示了自己的担心,认为非法经营中所涉及疫苗是否系问题疫苗,会不会对接种儿童身体造成损害。
7月24日,嘉禾县政府发给长沙市公安局的《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嘉禾县珠泉镇卫生院李彬等四名医务人员非法经营所涉疫苗出具证明的函》也显示,判决书在朋友圈流传后引起恐慌,为消除群众恐慌心理,特请求长沙市公安局对李彬等四人非法经营所涉疫苗出具证明,以便嘉禾县有序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判决书显示,该案由长沙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侦办。
7月27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县政府还没有收到长沙市公安局的回复,县政府也在积极地与长沙市公安局沟通、协调此事。
上游新闻记者 曲鸿瑞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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