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冯小刚发长文回应偷逃税:“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这是有据可查的。
9月9日,冯小刚发长文回应偷逃税:“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这是有据可查的。我们的《美拉传媒》每年纳税几千万,我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我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按照国家最低贫困线补助每月八百元的标准计算,我和相关的企业为国家分担了多少困难,救济了多少贫困人口?创作上,我近十年以来拍摄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芳华》,哪一部是娱乐至上奔着抢钱去的?这五部电影没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过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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