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我市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日前,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市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六大年度目标看这里
2018年底前,以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和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先行先试,全市60%以上村庄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
2019年底前,全市村庄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2020年底前,全市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2年底前,全市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2025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7年底前,全市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茂南区通过多渠道整合资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投入580580万元对金塘镇低山陂及上下万元对金塘镇低山陂及上下游河段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经成功将低山陂打造成水文化景观的靓丽名片。低山陂也因此变身为一个漂亮气派的河畔公园,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茂南乡村旅游的靓丽景点。
《方案》还明确了这10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内容: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推进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底化;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推进村庄集中供水;整治改造农民住房;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
①要求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
《方案》要求我市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滚动建设一批又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②要求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编制
《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健全持续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机制,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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