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疫苗问题引发全民关注
7月25日晚
国家药监局接受采访
就问题疫苗流向、采取措施、控制情况等问题
一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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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初步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有关规定。
疫苗流向查明
经查,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全部涉事批次疫苗已得到控制
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并会同吉林省局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将彻查全国45家疫苗生产企业
国家药监局提出,7月25日起,在2018年年初对全国45家疫苗生产企业全覆盖跟踪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国监管力量,派出检查组对全部疫苗生产企业原辅料、生产、检验、批签发等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彻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关于茂名疫苗
7月26日,茂名疾控也发布了官方声明,称涉事疫苗没有流入广东,更没有流入茂名,请茂名市民无需恐慌。
涉事疫苗没有流入广东
更没有流入茂名,市民无需恐慌!
7月24日,茂名市疾控中心对全市疫苗流通情况进行督导,结果如下:
茂名市疫苗供应渠道合法:第一类疫苗由省级采购,逐级下发;第二类疫苗由县级疾控中心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调拨接种单位使用。
全市无涉事疫苗的购进、领取、使用记录,无上述疫苗库存。
库存疫苗手续齐全,未发现违规购进疫苗行为。
为安全起见,我市各接种单位根据厂家的通知,已将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非涉事疫苗)全部停用和封存。
市疾控中心李玉副主任到电白区督导疫苗流通情况
建议保持冷静
听从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指引
已全程接种涉事企业狂犬病疫苗的,目前不建议重新补种,等待国家药监局的进一步通知。
已接种涉事企业狂犬病疫苗但未全程接种的,换另一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原程序完成接种。
已接种涉事企业其他疫苗的,建议保持冷静,保持关注。
无证据表明我市在用的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建议继续按照免疫程序和医生安排接种第一类疫苗,根据医生建议和个人情况自愿自费接种第二类疫苗。
要实事求是,相信科学
2018年是全国免疫规划40周年,这是国家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儿童健康的保障。经过40年不懈努力,多个疾病预防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控制麻疹、破伤风等多种疫苗可预防疾病;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的证实;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67%下降至2014年的0.32%。
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噎废食,放弃接种疫苗,等同于人为提高孩子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风险!
本月起,广东人打疫苗出现异常反应
可有保险理赔
一类、二类疫苗都可购买保险
从7月1日起(有效期3年),广东接种疫苗异常反应将引入“商业保险”补偿机制,一类、二类疫苗都可购买基础险。
其中,一类疫苗(国家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异常反应购买补偿保险,出了异常反应,由中国平安、中国人民、中国太平洋、中华联合、中国人寿等五家保险机构赔偿;
二类疫苗(自愿接种的疫苗,包括水痘疫苗、甲肝疫苗等)的基础险将由企业自愿购买。
此外,还有在基础险基础上增设的补充险,由疫苗接种方、接种机构自愿选择购买。作为少儿的家长,也可以自愿为孩子购买补充险,抵御接种后异常反应风险。
如何付费?
对比过去,一类疫苗的补偿是政府财政补偿,现在转化为基础保险,由政府财政支付保费;
二类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过去基本上由公司自己处理,产生纠纷在所难免。如今引入商业保险理赔机制,二类疫苗基础保险费用由在广东省销售的疫苗企业自愿购买支付。
如何购买?
市民可直接在接种点询问,或拨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有关补充险保障相关内容,并通过线上自行购买。
来源:茂名传媒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南方日报、茂名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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