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底线不容挑衅
执法权威不容践踏
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妨害公务
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面对这种挑衅
阳春警方严厉查处、坚决“亮剑”
切实保护民警执法权益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些以身试法者的下场
案例一
2018年10月4日,永宁派出所民警在处置永宁镇沙坪村委会龙冲村李某阻碍他人施工的警情过程中,李某爱(男,54岁)、李某(男,45岁,均为永宁镇人)拒不配合,辱骂处警人员并试图抢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民警遂依法传唤上述两人,在传唤过程中,李某激烈反抗,暴力殴打处警人员,致三名警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李某爱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18年10月8日,交警大队岗美中队民警在岗美镇卫生院侧门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和疏导交通时,黄某全驾驶粤QDH**9牌的五菱牌微型车在岗美卫生院侧门违章停车,执勤民警遂上前劝导黄某全驶离车辆以确保交通畅顺。
面对执勤民警的劝导,黄某全态度恶劣,拒不配合,不停对执勤人员进行谩骂,并用车门将民警胸部、腹部夹伤。在增援警力的配合下,黄某全被传唤到岗美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当日,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全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威
不容他人践踏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增强法治观念
依法配合民警执法
来源:阳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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