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自荐”方式受点赞82%当选者来自基层 “全职妈妈”当选人民监督员

2017-02-15 爱比价妈妈-能让你省钱的网站

  龚敏捷,上海市崇明区的一位“全职妈妈”。近日,她通过网络自荐报名,成功当选上海市人民监督员。
  去年11月,上海市司法局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其中,“上海发布”公众号发布当晚关注量就突破2万多,其间,这种全新的网络自荐选任方式受到网民的广泛赞誉和热议。龚敏捷就是在看到这个公告后,填写了自荐资料。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列入监督范围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的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该制度实施至今已有14年,原来一直都由“人民检察院自己选人”,这次上海通过深化改革,首次改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选任工作,并以网络自荐的方式进行选任。
  在这次公开选任中,像龚敏捷这样的报名者多达1800余人,成功报名1093人。“我们按照报名先后的时间顺序和一定的人员构成比例,由电脑一键自动筛选生成180名的考察名单,然后再通过层层审核和考察把关,最终产生了150名正式名单。”上海市司法局法制处负责人叶林透露。
  记者了解到,在对龚敏捷的考察中,其所在辖区司法局因担忧全职妈妈在时间上难以平衡家庭生活与监督活动,对是否建议选任颇感犹豫。
  “宝宝还小,我又坚持母乳喂养,所以时间平衡是我目前最大的困难,但宝宝终究会一天天地长大,这个困难肯定能够克服。同时反过来看,全职妈妈又是我最大的优势,因为我有大量的时间去学习相关知识,去参与监督活动。”龚敏捷还告诉记者,她的公公是一名具有30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他一定会全力支持她的工作。
  龚敏捷现年29岁,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平时热心公益活动,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社区志愿者。“我来自基层,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神圣的监督权,就要善于倾听基层的声音,善于体会老百姓的感受。这种崇高的荣誉感让我倍感责任重大、压力倍增。”龚敏捷说。
  “人民监督员行使的是对检察权的社会监督,开辟的是一条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个案监督的制度化渠道,因此,公开选任须避免以往过于重视精英化的选择方式。”叶林说,“像龚敏捷这样的基层群众当选人民监督员,很好地凸显了‘人民性’和‘广泛代表性’,此外,为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专业性’,我们又通过商请推荐的方式,请市人大、政协和部分高校推荐了17名人民监督员。”
  据统计,这次公开选任结果,其中自荐比例高达60%,基层干部群众比例高达82.7%,两项比例在省级人民监督员中皆为全国最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占30.7%,远低于不超过50%的规定;同时,当选的人民监督员年纪最大的66岁,最小的23岁,既有博士,也有高中毕业生,既有专家学者、记者、律师,也有社工、综治协管员,还有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全职妈妈等。
  刘栋是《文汇报》的一名记者,他在参加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后,就决定报名参加公开选任,最终他也成功当选。他说,干了十年的政法记者,像这种通过完全公开自荐的方式选任人民监督员尚属首次,其过程的认真度、严格性和规范化,让我切身体验到了这项改革的意义所在。
  他认为,这一方式避免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尴尬,赋予人民监督员制度更强的公信力和生命力。“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相辅相成,以后我要利用这一优势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他告诉记者。
  据悉,接下来上海市将对人民监督员开展初任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以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并专门开发了“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统计、分析、管理所有数据流程,在系统上建立履职台账,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
  《上海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优秀的人民监督员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物质奖励,续任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将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上海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的制度设计重在中立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和生命力。”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表示,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强化司法民主,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有利于理顺司法权与司法事务管理权的关系,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行政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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