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75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75项证明事项。
很多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证明也在本次取消的范围之内,如:
1.教育方面:因义务教育招生需求开具《无房证明》的,由教育部门结合市不动产档案馆对入学对象父母(或祖辈)房产信息停止核对,个人无需再到房产部门自行办理。
2.司法方面:过去由市公安局主管,律师身份证明、户口同意迁入、迁出证明、改名、曾用名证明、生育注销证明、职称证书审定证明、专业技术资历证书证明等6项证明均被取消。
3.民政方面:在申请低保时,失业人员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个人档案需寄存在社保机构)不需求再出具“存档资料”;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证明资料”改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不再需求镇级政府或村(居)委会盖章证明。
4.社保方面:社保证明、就业状况、生存证明、关系证明……触及到市民生活各方面内容,都与当地人社部门工作息息相关。此次“减证便民”行动,茂名市人社部门的工作触及不同证明用处事项,共计21项。
5.计生方面:生育注销和审批都是每个家庭的“大事”。此次“减证便民”行动触及卫生计生部门共有12项事项,其中与“生育效劳”相关的内容有10项。
具体哪75项证明被取消?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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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日报、茂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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